2025新版《煤礦安全規程》八個方面“通風30條”解讀2025煤礦安全規程<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 left;line-height: 0;width: 0px;vertical-align: top;visibility: visible;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一、分區通風1、煤礦生產水平、生產采(盤)區必須實行分區通風,回風直接引入總回風巷或主要回風巷,避免在生產采(盤)區之間設置除水平進回風巷、總進回風巷和進回風井以外的其他聯通巷道。2、礦井采區內布置有區(階)段的,每個區(階)段至少設置1條區(階)段進風石門和1條區(階)段回風石門。3、優先建立完善采區區(階)段通風系統,至少超前施工2個區(階)段,并實現區(階)段進、回風石門之間聯通。采(盤)區生產前,采(盤)區巷道必須貫穿整個采(盤)區,嚴禁"剃頭"開采,嚴禁開采回風巷道以上的保安煤柱。解讀:第一部分共有三條規定,圍繞分區通風展開。分區通風是保證礦井通風系統簡單可靠的前提,歷來是煤礦通風管理的重點和痛點。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2021版《重大隱患判定標準解讀》的第八條第四款將未實現分區通風定義為生產水平或采(盤)區未實并聯通風,一個采(盤)區的回風串到另一個生產或準備采(盤)區的情形(P28- P36利用圖文做了大量的解讀,不在贅述)。同時,又給出了當重新確定采(盤)區名稱后,可確認為分區通風的規定。從“通風30條”第一部分的條款來看,是對原有國家規定的細化,對原來沒有規定的部分進一步的明確。第一條 要求生產水平、采(盤)區的回風直接引入總回或主要回風,避免其他聯通巷道的出現,在礦井通風大系統上從設計開始達到優化通風系統的目的。第二條 區(階)段的定義可以理解為采煤工作面(2022版《煤礦安全規程》附錄部分有解釋),是為了保證采煤工作面通風系統和安全避險系統的可靠。第三條 除了"剃頭"開采以外,又突出強調了兩個方面。一是優先實現區(階)段進、回風石門之間聯通,此項規定重點是對回采巷道掘進期間的要求,要先構成掘進工作面獨立的回風系統,再掘進正巷,保證在掘進期間通風系統的合理性和可靠度。二是嚴禁開采回風巷以上保安煤柱的規定。不只是同層,對回風巷周邊的保安煤柱進行立體化的補充,目的在于盡可能的規避采動作業對保安煤柱的影響。<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 left;line-height: 0;width: 0px;vertical-align: top;visibility: visible;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2025煤礦安全規程<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二、采掘工作面獨立通風4、采掘工作面回風應當直接引入采(盤)區回風巷或者區(階)段回風石門,源頭避免相互切斷安全出口。5、避免在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之間設置聯絡巷,特殊情況下需要設置聯絡巷的,應當采取措施并經煤礦主要負責人批準。6、回采巷道采用雙巷布置的應當視為一個掘進工作面,不得同時掘進。連采連充形式充填開采的除外。7、煤礦掘進工作面回風系統必須具備安全出口功能。解讀:第二部分共有四條規定,圍繞著采掘工作面獨立通風展開。采掘工作面獨立通風是實現礦井本質安全生產的基礎。第四條 講到的相互切斷安全出口的問題,在山西、陜西、內蒙、新疆等產煤大省的低瓦斯礦井大巷開拓期間相對較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對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回風作出了明確要求,并規定準備采區時突出煤層掘進巷道的回風不得經過有人作業的其他采區回風巷。但從近年瓦斯事故的發生統計分析來看,由于低瓦斯礦井對瓦斯管理重視程度的弱化而呈現出瓦斯超限、瓦斯燃燒、有害氣體窒息的多發態勢。本條規定明確了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在瓦斯、煤塵、火災等事故災變情況下相互獨立,互不影響的重要意義。第五條 回采工作面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對于不同情況的礦井具有不一樣的實用意義。比如,作為集中回風聯巷解決兩順槽掘進期間的獨立回風問題;前期做為運輸巷解決兩順槽掘進期間運輸問題,同時兼顧后期做為回撤通道使用減少擴幫工程量的;在煤層自燃災害嚴重的礦井,解決工作面回撤期間防火工程和其他工程平行作業的問題。但是在現場管理上,聯絡巷普遍的存在一定的盲區,造成聯絡巷巷道變形、無風微風、煤塵堆積等問題,進而影響工作面的安全生產。旨在提高礦井對其風險的重視程度,避免聯巷的設計。確有必要的要求煤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主要負責人批準,強化對兩順槽間聯絡巷的現場管理。第六條 雙巷布置的順槽另一條巷道基本上前期作為上一個工作面的檢修通道,后期作為下一個工作面回風順槽使用。要求不得同時掘進是要從根本上解決掘進期間獨立回風、應力相互擾動的問題。第七條 規定掘進工作面要有進、回風兩個安全出口。以往國家層面可能沒有明確的提,在不同的地區有差異化的管理。有些地區的掘進工作面布置在采區回風大巷另一翼的時候,或者采區回風大巷布置在煤層底板又距離煤層較遠時,掘進工作面回風聯巷和采區回風大巷會存在以暗立井進行搭接的情況。考慮安全出口的話,暗立井上下口高差比較小時就要設置梯子間,如果高差相對較高就要考慮設置梯子間的安全性和實用性。<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2025煤礦安全規程<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三、合理配置風量8、按照規定和安全生產需求合理分配礦井、采(盤)區、工作面及其他主要用風地點的風量、風速。如實在礦山安全生產綜合信息系統填報井下采掘工作面情況;嚴格按規定審批采掘工作面,及時如實公示各用風地點實際風量,嚴防隱瞞采掘工作面破壞通風系統穩定。9、主要通風機能力必須滿足礦井通風能力核定所需最大風量,并大于礦井最大通風阻力所需風壓和當地不利自然風壓之和,防止出現無風、微風,甚至風流逆轉。10、按規定測定礦井通風阻力,分析礦井進風段、用風段、回風段阻力分布情況,對于礦井風量和通風阻力達不到《煤礦井工開采通風技術條件》(AQ1028-2006)規定的,應當及時整改,保證風量和通風系統阻力滿足要求。解讀:第八條 使每個作業地點能夠有足夠的新鮮風流,排出污濁空氣的是礦井通風的根本目地所在,也是合理配風的核心要義。在風量滿足要求的情況下還有考慮最優通風、除塵風速的需求,合理配風要達到“大風量、低風阻”的整體效果,盡可能的減少向采空區和破碎煤體的射流風量。打擊隱瞞采掘工作面是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和八項硬措施的重點清單任務。隱瞞采掘工作面的供電、生產作業、主運、輔運、壓風、排水、通風、監控這些系統隱蔽性強,其生產作業現場不具有必要的安全監管。易發事故和災變后的影響范圍容易擴大,往往對各級通風系統的可靠性和穩定性造成很大的沖擊。第九條 主要通風機的能力要滿足風量、風壓匹配的關系,即《煤礦井工開采通風技術條件》(AQ1028-2006)5.1.9的要求,一是保護通風機的需要,二是克服自然風壓在季度變化時對機械風壓的影響,避免出現無風、微風,甚至風流逆轉的情況。第十條 風量、風阻的要關系除了第九條所講之外,還有系統沿程阻力的問題。要按規定定期開展通風阻風測定工作,專業技術人員要讀懂礦井通風阻力曲線,采取擴巷降阻的措施使進風段、用風段、回風段的壓力坡度趨于均衡合理。<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2025煤礦安全規程<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四、強化通風系統基礎保障11、規范生產布局與采掘布置,科學有序施工,大力實施“一優三減”,為完善可靠的通風系統提供基礎保障條件。積極推進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全部實行獨立通風,現有未實行獨立通風的中央變電所,具備條件的要進行改造。12、采(盤)區設計必須經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批,不得隨意調整采區劃分和工作面布置,或者為增加采區工作面個數人為隨意劃分采區。13、按照規定設置采掘工作面個數,各回采巷道不得劃分3個及以上地段同時施工。解讀:第十一條 “一優三減”工作優化系統、減水平、減頭面、減人員從礦井的整體布局出發簡化和優化通風系統,提高其可靠性和安全性,是一項功在當下、利在千秋的工程,有的礦井急于見效益,急于實現產品利潤對投入成本的回報,可能會做出一些因小失大的決策。當代的決策層不光要對原來的問題負責,更要統籌考慮礦井的發展問題。外因火災的防治,超前的集團在重慶松藻煤礦、貴州盤江精煤山腳樹礦火災事故后已經啟動并實現主運系統獨立通風。中央變電所和采區變電所獨立通風的規定也是一項本質的保安工程,原來是實現采區變電所供能的中央變電所要求獨立通風,這條要求取消了前置條件,是考慮了中央變電所的設備功率的,實現災變后的影響范圍的最小化。第十二條 采區的隨意調整也是一個突出的現象,這些問題源于一些礦井利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2021版《重大隱患判定標準解讀》的第八條第四款:“當重新確定采(盤)區名稱后,可確認為分區通風”的規定,在采區大巷沒有實現超前兩個區(段)時違規布置工作,擅自修改礦井初設,調整采區個數,增加采掘布置,使通風系統階段性的復雜化。本條規定對此項行為進行了約束。第十三條 采區的采掘工作面個數在即將執行的新版《煤礦安全規程》中會有明顯的變化,但是還是要遵從避免采掘擾動的原則。對于回采巷道劃分3個以地段施工的規定,對于掘進期間,前面掘進后面維護是重大隱患,所以推斷應該是指回采期間,進、回風順槽最多各安排一個維修作業地點。<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2025煤礦安全規程<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五、加強回風系統管理14、將回風系統納入礦井月度隱患排查內容,對于巷道變形超過原設計巷道斷面 2/3 及以上或者影響通風行人的、風速超限的、嚴重失修的,應當及時進行維修。15、定期清理、沖洗專用回風系統巷道,防止雜物、煤塵堆積。16、按規定設置專用回風巷,并按要求安設壓風、供水、通訊等設施。17、低瓦斯礦井開采煤層群或者分層開采采用聯合布置的采(盤)區,以及高瓦斯、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礦井的采(盤)區區(階)段回風石門為專用回風巷,專用回風巷入口處設置的柵欄應當能打開,保證緊急情況下安全出口暢通。解讀:第十四條 回風系統一直是礦井現場管理的薄弱環節,更有甚者可能成了井下現場的遮羞之地。將無用廢棄物料“臨時”的堆放在回風巷,還有違規用作井下水倉的沉淀池等不合理現象,都是人為的增加了回風系統的通風阻力。本條規定明確了應當及時維修的情形,強化了對回風系統的有效通風斷面管理。第十五條 回風巷道的定期清理、沖洗工作一般情況下應為每周一次,確保及時發現雜物進行處理,及時沖洗積塵。具體沖塵周期要符合《煤礦井下粉塵綜合防治技術規范》(AQ1020-2006)6.4.2的條款規定。第十六條 專用回風巷的設置需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正常情況下專用回風巷要求不得行人,但是不代表不能行人。對于專用回風巷的維修維護,瓦斯檢查、傳感器巡查和標校、礦井反風還有一些緊急情況下的安全通道等情況的需要,要按照應急避險“六大系統”的要求設置壓風、供水、通訊等設施,并采取措施保證完好可靠。第十七條 區(階)段回風石門為專用回風巷是引自《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柵欄設置位置為區(階)段回風石門入口處,柵欄應安裝行人小門,保證緊急情況下的安全出口暢通。<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2025煤礦安全規程<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六、加強局部通風管理18、煤礦應當明確人員經常性檢查維護風筒,嚴防風筒脫節、損壞、擠壓等造成風量不足。19、高瓦斯、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按規定設置局部通風機“三專兩閉鎖”,按規定設置“雙風機、雙電源”,并實現自動切換。其他掘進工作面和通風地點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可采用由“三專”供電的局部通風機,或者配備一臺能夠自動切換的同等能力備用局部通風機。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和備用局部通風機的電源必須取自同時帶電的不同母線段的相互獨立的電源,保證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發生故障時,備用局部通風機能投入正常工作。20、合理安排巷道施工順序,確保施工連續,避免臨時停工,從施工組織上減少盲巷的產生。同時,要合理規劃采掘接續,避免采煤工作面采空區相鄰尾部巷道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并與采煤工作面串聯通風。21、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隨意停風,已經停風的,應當切斷電源,按規定設置柵欄和警標,人員嚴禁進入停風區內。22、臨時停工停風區內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濃度達到 3.0%或者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 24小時內封閉完畢。23、啟封封閉巷道前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可能積水的,應當制定防止積水區域前方有毒有害氣體涌入已啟封巷道的措施,所有啟封工作由煤礦總工程師組織、礦山救援隊具體實施,啟封過程中人員嚴禁進入未通風的區域。解讀:第十八條 是在局部通風機明確專人管理的基礎上對局部通風系統的完善,重點要放在不常行人、易發生維護不到位的區域,這些區域風筒的隱患如果發現不及時可能會造成工作面嚴重的風量不足。第十九條 引自《煤礦安全規程》一百六十四條,說明一點:對于其他掘進工作面,本人個人不太建議設置一臺“三專”供電的局部通風機。這種方式的弊端是無法規避上級設備漏電試驗期間對掘進工作面供風的影響,通風機本身故障時沒有備用風機。個人建議具備條件的盡量配備一臺能夠自動切換的同等能力備用局部通風機。第二十條 掘進過程中出現的盲巷,這類現象在煤層覆存好,機械化、智能化程度高的礦區還是有很大概率會出現的,因為搬家工作相對容易。要求合理規范的安排開拓、掘進作業,盡量一次施工到位,避免出現中途撤走隊伍,人為增加盲巷數量。雙巷布置或沿空留巷時會出現尾巷風流串入回采工作面的情況。本條規定對于“Y形、U+L形”通風的方式進行了約束,要合理規劃采掘接續,確保尾巷要有獨立的回風。第二十一、二十二條 是對盲巷的管理規定,從一些窒息事故發生的原因來看,就是擅自進入盲巷。所以要求停風區設置柵欄和警標,當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快速進行封閉。第二十三條 啟封封閉巷道和啟封密閉是兩個概念,分為已知的老巷和未知的老空、老巷。老空、老巷內情況復雜,可能有排放氣體、補強支護,排出積水等作業項目,要遵循施工一段、解放一段的原則,逐步推進。所以要制定全面的安全技術措施,嚴防頂板、氣體傷害,并由煤礦總工組織,救護隊施工。<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2025煤礦安全規程<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七、合理設置通風設施24、加強通風設施檢查維護,確保完好可靠,嚴防設施損壞造成巷道風流短路、風流紊亂。25、需要行人、行車的進、回風井之間,總進、回風巷之間和采(盤)區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應當安設聯鎖的正、反向風門或者具備正反向功能風門,所有風門(含防爆門)必須保持常閉狀態。26、需要作為硐室使用的聯絡巷,必須進行專項設計,保證聯絡巷風量滿足要求,由煤礦總工程師審批。聯絡巷內設置擋風墻的應當設置調節風窗,保證聯絡巷內風速符合要求,在保證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不超限的情況下,聯絡巷的風速不受最低風速限制。擋風墻未設置調節風窗的,按密閉管理,不得出現盲巷。27、加強風橋施工管理,從設計施工源頭防止采(盤)區內巷道隨意平面交叉設置風橋,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高瓦斯、沖擊地壓、煤層容易自燃和自燃、水文地質類型復雜和極復雜的煤礦原則上不允許設置風橋,確需設置風橋的,須經煤礦主要負責人批準。解讀:第二十四條 設置通風設施的目的是為了讓風流沿預定的巷道流動。可以實行通風區域管理制度,強化現場理,嚴防通風設施損壞情況的發生。第二十五條 對于采(盤)區,總進、總回,主進、主回間的聯絡巷風門的要求作了提高,反向風門也必須實現聯鎖功能,可以采取配種套筒的方式實現反向風門的自動關閉。對于自平衡風門這里也進行了認可,是對原有國家標準的補充和完善。第二十六條 個人認為本條釋放的信息變化最大,有兩個方面。一是“需要作為硐室使用的聯絡巷,必須進行專項設計,保證聯絡巷風量滿足要求,由煤礦總工程師審批。聯絡巷內設置擋風墻的應當設置調節風窗,保證聯絡巷內風速符合要求”,這一部分是對2021版《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解讀》第八條第六項解讀:“需要使用聯絡巷的,未安裝2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含具有同等作用的風門)的,或者聯鎖失效、風門不能自動關閉的”的重大變化。就是講“在用的聯巷”是可以設置帶調節風窗的擋風墻。二是“在保證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不超限的情況下,聯絡巷的風速不受最低風速限制”這一部分是對于減少內部漏風的重要舉措,以有毒有害氣體不超限為控制指標盡量降低外圍聯巷的配風,不包括在用的機電硐室。第二十七條 對風橋的設置條件進行了限制,主要是為了防止應力、滲水、沖擊等原因造成風橋的漏風,進而發生風流短路、自然發火的隱患。如果確需設置,要制定有主要負責人批準的專項措施進行管控,確保風橋質量,嚴防災害事故的發生。<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2025煤礦安全規程<svg viewbox="0 0 1 1" 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width:0;vertical-align:top;box-sizing:border-box;" role="img" aria-label="插圖"></svg>八、規范設置采空區密閉墻28、密閉墻位置距全風壓巷道口應當不大于 5m,墻體厚度、強度要確保密閉效果;應當設置反水 U 型管或反水池,留設觀測孔、措施孔;觀測孔、措施孔管路確保與密閉墻外的鋼軌、電纜等導電體斷開。針對本指導意見下發前不符合要求的密閉墻應當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安全。29、定期對密閉采空區內氣體取樣分析,并保證取樣真實可靠。30、采空區密閉墻內氧氣濃度未降至12%以下或者出現一氧化碳等自然發火標志性氣體且呈增加趨勢的,必須采取堵漏、注情性氣體、局部均壓、充填、灌漿等措施,確保安全。解讀:第二十八條 對比2021版的《煤礦防滅火細則》來講沒有明顯的變化。在現實管理中發現如果密閉內沒有水,反水 U 型管或反水池要進行人工補水,一但檢查維護不到位會出現風干的情況,造成密閉漏風。建議在這類密閉設置反風U 型,并增設閘閥,定期打開檢查是否出水即可。第二十九條 要按照至少每七天一次的規定周期對采空區密閉內氣體取樣分析,確保處于可靠的監控狀態。有的集團已經實現了在采空區密閉內布設束管和測溫光纖進行自動監測監控。第三十條 在標志性氣體不超指標的情況下,氧氣濃度超標也是不被允許的。在工作面回采過程中發現氧化帶氧濃度超標視為防滅火措施效果不到位,在密閉內氧濃度超標視為有明顯漏風,遺煤存在進一步氧化的風險。氧濃度在12%以下的規定,是隔絕了煤自燃的必要充分條件之一的。一旦監測到自然發火標志性氣體上升增加趨勢的要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處理。
2025新版《煤礦安全規程》
八個方面“通風30條”解讀
2025煤礦安全規程
一、分區通風
1、煤礦生產水平、生產采(盤)區必須實行分區通風,回風直接引入總回風巷或主要回風巷,避免在生產采(盤)區之間設置除水平進回風巷、總進回風巷和進回風井以外的其他聯通巷道。
2、礦井采區內布置有區(階)段的,每個區(階)段至少設置1條區(階)段進風石門和1條區(階)段回風石門。
3、優先建立完善采區區(階)段通風系統,至少超前施工2個區(階)段,并實現區(階)段進、回風石門之間聯通。采(盤)區生產前,采(盤)區巷道必須貫穿整個采(盤)區,嚴禁"剃頭"開采,嚴禁開采回風巷道以上的保安煤柱。
解讀:
第一部分共有三條規定,圍繞分區通風展開。分區通風是保證礦井通風系統簡單可靠的前提,歷來是煤礦通風管理的重點和痛點。
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2021版《重大隱患判定標準解讀》的第八條第四款將未實現分區通風定義為生產水平或采(盤)區未實并聯通風,一個采(盤)區的回風串到另一個生產或準備采(盤)區的情形(P28- P36利用圖文做了大量的解讀,不在贅述)。同時,又給出了當重新確定采(盤)區名稱后,可確認為分區通風的規定。從“通風30條”第一部分的條款來看,是對原有國家規定的細化,對原來沒有規定的部分進一步的明確。
第一條 要求生產水平、采(盤)區的回風直接引入總回或主要回風,避免其他聯通巷道的出現,在礦井通風大系統上從設計開始達到優化通風系統的目的。
第二條 區(階)段的定義可以理解為采煤工作面(2022版《煤礦安全規程》附錄部分有解釋),是為了保證采煤工作面通風系統和安全避險系統的可靠。
第三條 除了"剃頭"開采以外,又突出強調了兩個方面。一是優先實現區(階)段進、回風石門之間聯通,此項規定重點是對回采巷道掘進期間的要求,要先構成掘進工作面獨立的回風系統,再掘進正巷,保證在掘進期間通風系統的合理性和可靠度。二是嚴禁開采回風巷以上保安煤柱的規定。不只是同層,對回風巷周邊的保安煤柱進行立體化的補充,目的在于盡可能的規避采動作業對保安煤柱的影響。
二、采掘工作面獨立通風
4、采掘工作面回風應當直接引入采(盤)區回風巷或者區(階)段回風石門,源頭避免相互切斷安全出口。
5、避免在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之間設置聯絡巷,特殊情況下需要設置聯絡巷的,應當采取措施并經煤礦主要負責人批準。
6、回采巷道采用雙巷布置的應當視為一個掘進工作面,不得同時掘進。連采連充形式充填開采的除外。
7、煤礦掘進工作面回風系統必須具備安全出口功能。
第二部分共有四條規定,圍繞著采掘工作面獨立通風展開。采掘工作面獨立通風是實現礦井本質安全生產的基礎。
第四條 講到的相互切斷安全出口的問題,在山西、陜西、內蒙、新疆等產煤大省的低瓦斯礦井大巷開拓期間相對較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對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回風作出了明確要求,并規定準備采區時突出煤層掘進巷道的回風不得經過有人作業的其他采區回風巷。但從近年瓦斯事故的發生統計分析來看,由于低瓦斯礦井對瓦斯管理重視程度的弱化而呈現出瓦斯超限、瓦斯燃燒、有害氣體窒息的多發態勢。本條規定明確了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在瓦斯、煤塵、火災等事故災變情況下相互獨立,互不影響的重要意義。
第五條 回采工作面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對于不同情況的礦井具有不一樣的實用意義。比如,作為集中回風聯巷解決兩順槽掘進期間的獨立回風問題;前期做為運輸巷解決兩順槽掘進期間運輸問題,同時兼顧后期做為回撤通道使用減少擴幫工程量的;在煤層自燃災害嚴重的礦井,解決工作面回撤期間防火工程和其他工程平行作業的問題。但是在現場管理上,聯絡巷普遍的存在一定的盲區,造成聯絡巷巷道變形、無風微風、煤塵堆積等問題,進而影響工作面的安全生產。旨在提高礦井對其風險的重視程度,避免聯巷的設計。確有必要的要求煤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主要負責人批準,強化對兩順槽間聯絡巷的現場管理。
第六條 雙巷布置的順槽另一條巷道基本上前期作為上一個工作面的檢修通道,后期作為下一個工作面回風順槽使用。要求不得同時掘進是要從根本上解決掘進期間獨立回風、應力相互擾動的問題。
第七條 規定掘進工作面要有進、回風兩個安全出口。以往國家層面可能沒有明確的提,在不同的地區有差異化的管理。有些地區的掘進工作面布置在采區回風大巷另一翼的時候,或者采區回風大巷布置在煤層底板又距離煤層較遠時,掘進工作面回風聯巷和采區回風大巷會存在以暗立井進行搭接的情況。考慮安全出口的話,暗立井上下口高差比較小時就要設置梯子間,如果高差相對較高就要考慮設置梯子間的安全性和實用性。
三、合理配置風量
8、按照規定和安全生產需求合理分配礦井、采(盤)區、工作面及其他主要用風地點的風量、風速。如實在礦山安全生產綜合信息系統填報井下采掘工作面情況;嚴格按規定審批采掘工作面,及時如實公示各用風地點實際風量,嚴防隱瞞采掘工作面破壞通風系統穩定。
9、主要通風機能力必須滿足礦井通風能力核定所需最大風量,并大于礦井最大通風阻力所需風壓和當地不利自然風壓之和,防止出現無風、微風,甚至風流逆轉。
10、按規定測定礦井通風阻力,分析礦井進風段、用風段、回風段阻力分布情況,對于礦井風量和通風阻力達不到《煤礦井工開采通風技術條件》(AQ1028-2006)規定的,應當及時整改,保證風量和通風系統阻力滿足要求。
解讀:
第八條 使每個作業地點能夠有足夠的新鮮風流,排出污濁空氣的是礦井通風的根本目地所在,也是合理配風的核心要義。在風量滿足要求的情況下還有考慮最優通風、除塵風速的需求,合理配風要達到“大風量、低風阻”的整體效果,盡可能的減少向采空區和破碎煤體的射流風量。
打擊隱瞞采掘工作面是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和八項硬措施的重點清單任務。隱瞞采掘工作面的供電、生產作業、主運、輔運、壓風、排水、通風、監控這些系統隱蔽性強,其生產作業現場不具有必要的安全監管。易發事故和災變后的影響范圍容易擴大,往往對各級通風系統的可靠性和穩定性造成很大的沖擊。
第九條 主要通風機的能力要滿足風量、風壓匹配的關系,即《煤礦井工開采通風技術條件》(AQ1028-2006)5.1.9的要求,一是保護通風機的需要,二是克服自然風壓在季度變化時對機械風壓的影響,避免出現無風、微風,甚至風流逆轉的情況。
第十條 風量、風阻的要關系除了第九條所講之外,還有系統沿程阻力的問題。要按規定定期開展通風阻風測定工作,專業技術人員要讀懂礦井通風阻力曲線,采取擴巷降阻的措施使進風段、用風段、回風段的壓力坡度趨于均衡合理。
四、強化通風系統基礎保障
11、規范生產布局與采掘布置,科學有序施工,大力實施“一優三減”,為完善可靠的通風系統提供基礎保障條件。積極推進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全部實行獨立通風,現有未實行獨立通風的中央變電所,具備條件的要進行改造。
12、采(盤)區設計必須經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批,不得隨意調整采區劃分和工作面布置,或者為增加采區工作面個數人為隨意劃分采區。
13、按照規定設置采掘工作面個數,各回采巷道不得劃分3個及以上地段同時施工。
第十一條 “一優三減”工作優化系統、減水平、減頭面、減人員從礦井的整體布局出發簡化和優化通風系統,提高其可靠性和安全性,是一項功在當下、利在千秋的工程,有的礦井急于見效益,急于實現產品利潤對投入成本的回報,可能會做出一些因小失大的決策。當代的決策層不光要對原來的問題負責,更要統籌考慮礦井的發展問題。
外因火災的防治,超前的集團在重慶松藻煤礦、貴州盤江精煤山腳樹礦火災事故后已經啟動并實現主運系統獨立通風。中央變電所和采區變電所獨立通風的規定也是一項本質的保安工程,原來是實現采區變電所供能的中央變電所要求獨立通風,這條要求取消了前置條件,是考慮了中央變電所的設備功率的,實現災變后的影響范圍的最小化。
第十二條 采區的隨意調整也是一個突出的現象,這些問題源于一些礦井利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2021版《重大隱患判定標準解讀》的第八條第四款:“當重新確定采(盤)區名稱后,可確認為分區通風”的規定,在采區大巷沒有實現超前兩個區(段)時違規布置工作,擅自修改礦井初設,調整采區個數,增加采掘布置,使通風系統階段性的復雜化。本條規定對此項行為進行了約束。
第十三條 采區的采掘工作面個數在即將執行的新版《煤礦安全規程》中會有明顯的變化,但是還是要遵從避免采掘擾動的原則。對于回采巷道劃分3個以地段施工的規定,對于掘進期間,前面掘進后面維護是重大隱患,所以推斷應該是指回采期間,進、回風順槽最多各安排一個維修作業地點。
五、加強回風系統管理
14、將回風系統納入礦井月度隱患排查內容,對于巷道變形超過原設計巷道斷面 2/3 及以上或者影響通風行人的、風速超限的、嚴重失修的,應當及時進行維修。
15、定期清理、沖洗專用回風系統巷道,防止雜物、煤塵堆積。
16、按規定設置專用回風巷,并按要求安設壓風、供水、通訊等設施。
17、低瓦斯礦井開采煤層群或者分層開采采用聯合布置的采(盤)區,以及高瓦斯、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礦井的采(盤)區區(階)段回風石門為專用回風巷,專用回風巷入口處設置的柵欄應當能打開,保證緊急情況下安全出口暢通。
第十四條 回風系統一直是礦井現場管理的薄弱環節,更有甚者可能成了井下現場的遮羞之地。將無用廢棄物料“臨時”的堆放在回風巷,還有違規用作井下水倉的沉淀池等不合理現象,都是人為的增加了回風系統的通風阻力。本條規定明確了應當及時維修的情形,強化了對回風系統的有效通風斷面管理。
第十五條 回風巷道的定期清理、沖洗工作一般情況下應為每周一次,確保及時發現雜物進行處理,及時沖洗積塵。具體沖塵周期要符合《煤礦井下粉塵綜合防治技術規范》(AQ1020-2006)6.4.2的條款規定。
第十六條 專用回風巷的設置需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正常情況下專用回風巷要求不得行人,但是不代表不能行人。對于專用回風巷的維修維護,瓦斯檢查、傳感器巡查和標校、礦井反風還有一些緊急情況下的安全通道等情況的需要,要按照應急避險“六大系統”的要求設置壓風、供水、通訊等設施,并采取措施保證完好可靠。
第十七條 區(階)段回風石門為專用回風巷是引自《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柵欄設置位置為區(階)段回風石門入口處,柵欄應安裝行人小門,保證緊急情況下的安全出口暢通。
六、加強局部通風管理
18、煤礦應當明確人員經常性檢查維護風筒,嚴防風筒脫節、損壞、擠壓等造成風量不足。
19、高瓦斯、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按規定設置局部通風機“三專兩閉鎖”,按規定設置“雙風機、雙電源”,并實現自動切換。其他掘進工作面和通風地點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可采用由“三專”供電的局部通風機,或者配備一臺能夠自動切換的同等能力備用局部通風機。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和備用局部通風機的電源必須取自同時帶電的不同母線段的相互獨立的電源,保證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發生故障時,備用局部通風機能投入正常工作。
20、合理安排巷道施工順序,確保施工連續,避免臨時停工,從施工組織上減少盲巷的產生。同時,要合理規劃采掘接續,避免采煤工作面采空區相鄰尾部巷道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并與采煤工作面串聯通風。
21、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隨意停風,已經停風的,應當切斷電源,按規定設置柵欄和警標,人員嚴禁進入停風區內。
22、臨時停工停風區內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濃度達到 3.0%或者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 24小時內封閉完畢。
23、啟封封閉巷道前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可能積水的,應當制定防止積水區域前方有毒有害氣體涌入已啟封巷道的措施,所有啟封工作由煤礦總工程師組織、礦山救援隊具體實施,啟封過程中人員嚴禁進入未通風的區域。
第十八條 是在局部通風機明確專人管理的基礎上對局部通風系統的完善,重點要放在不常行人、易發生維護不到位的區域,這些區域風筒的隱患如果發現不及時可能會造成工作面嚴重的風量不足。
第十九條 引自《煤礦安全規程》一百六十四條,說明一點:對于其他掘進工作面,本人個人不太建議設置一臺“三專”供電的局部通風機。這種方式的弊端是無法規避上級設備漏電試驗期間對掘進工作面供風的影響,通風機本身故障時沒有備用風機。個人建議具備條件的盡量配備一臺能夠自動切換的同等能力備用局部通風機。
第二十條 掘進過程中出現的盲巷,這類現象在煤層覆存好,機械化、智能化程度高的礦區還是有很大概率會出現的,因為搬家工作相對容易。要求合理規范的安排開拓、掘進作業,盡量一次施工到位,避免出現中途撤走隊伍,人為增加盲巷數量。
雙巷布置或沿空留巷時會出現尾巷風流串入回采工作面的情況。本條規定對于“Y形、U+L形”通風的方式進行了約束,要合理規劃采掘接續,確保尾巷要有獨立的回風。
第二十一、二十二條 是對盲巷的管理規定,從一些窒息事故發生的原因來看,就是擅自進入盲巷。所以要求停風區設置柵欄和警標,當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快速進行封閉。
第二十三條 啟封封閉巷道和啟封密閉是兩個概念,分為已知的老巷和未知的老空、老巷。老空、老巷內情況復雜,可能有排放氣體、補強支護,排出積水等作業項目,要遵循施工一段、解放一段的原則,逐步推進。所以要制定全面的安全技術措施,嚴防頂板、氣體傷害,并由煤礦總工組織,救護隊施工。
七、合理設置通風設施
24、加強通風設施檢查維護,確保完好可靠,嚴防設施損壞造成巷道風流短路、風流紊亂。
25、需要行人、行車的進、回風井之間,總進、回風巷之間和采(盤)區進、回風巷之間的聯絡巷,應當安設聯鎖的正、反向風門或者具備正反向功能風門,所有風門(含防爆門)必須保持常閉狀態。
26、需要作為硐室使用的聯絡巷,必須進行專項設計,保證聯絡巷風量滿足要求,由煤礦總工程師審批。聯絡巷內設置擋風墻的應當設置調節風窗,保證聯絡巷內風速符合要求,在保證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不超限的情況下,聯絡巷的風速不受最低風速限制。擋風墻未設置調節風窗的,按密閉管理,不得出現盲巷。
27、加強風橋施工管理,從設計施工源頭防止采(盤)區內巷道隨意平面交叉設置風橋,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高瓦斯、沖擊地壓、煤層容易自燃和自燃、水文地質類型復雜和極復雜的煤礦原則上不允許設置風橋,確需設置風橋的,須經煤礦主要負責人批準。
第二十四條 設置通風設施的目的是為了讓風流沿預定的巷道流動。可以實行通風區域管理制度,強化現場理,嚴防通風設施損壞情況的發生。
第二十五條 對于采(盤)區,總進、總回,主進、主回間的聯絡巷風門的要求作了提高,反向風門也必須實現聯鎖功能,可以采取配種套筒的方式實現反向風門的自動關閉。對于自平衡風門這里也進行了認可,是對原有國家標準的補充和完善。
第二十六條 個人認為本條釋放的信息變化最大,有兩個方面。一是“需要作為硐室使用的聯絡巷,必須進行專項設計,保證聯絡巷風量滿足要求,由煤礦總工程師審批。聯絡巷內設置擋風墻的應當設置調節風窗,保證聯絡巷內風速符合要求”,這一部分是對2021版《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解讀》第八條第六項解讀:“需要使用聯絡巷的,未安裝2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含具有同等作用的風門)的,或者聯鎖失效、風門不能自動關閉的”的重大變化。就是講“在用的聯巷”是可以設置帶調節風窗的擋風墻。二是“在保證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不超限的情況下,聯絡巷的風速不受最低風速限制”這一部分是對于減少內部漏風的重要舉措,以有毒有害氣體不超限為控制指標盡量降低外圍聯巷的配風,不包括在用的機電硐室。
第二十七條 對風橋的設置條件進行了限制,主要是為了防止應力、滲水、沖擊等原因造成風橋的漏風,進而發生風流短路、自然發火的隱患。如果確需設置,要制定有主要負責人批準的專項措施進行管控,確保風橋質量,嚴防災害事故的發生。
八、規范設置采空區密閉墻
28、密閉墻位置距全風壓巷道口應當不大于 5m,墻體厚度、強度要確保密閉效果;應當設置反水 U 型管或反水池,留設觀測孔、措施孔;觀測孔、措施孔管路確保與密閉墻外的鋼軌、電纜等導電體斷開。針對本指導意見下發前不符合要求的密閉墻應當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安全。
29、定期對密閉采空區內氣體取樣分析,并保證取樣真實可靠。
30、采空區密閉墻內氧氣濃度未降至12%以下或者出現一氧化碳等自然發火標志性氣體且呈增加趨勢的,必須采取堵漏、注情性氣體、局部均壓、充填、灌漿等措施,確保安全。
第二十八條 對比2021版的《煤礦防滅火細則》來講沒有明顯的變化。在現實管理中發現如果密閉內沒有水,反水 U 型管或反水池要進行人工補水,一但檢查維護不到位會出現風干的情況,造成密閉漏風。建議在這類密閉設置反風U 型,并增設閘閥,定期打開檢查是否出水即可。
第二十九條 要按照至少每七天一次的規定周期對采空區密閉內氣體取樣分析,確保處于可靠的監控狀態。有的集團已經實現了在采空區密閉內布設束管和測溫光纖進行自動監測監控。
第三十條 在標志性氣體不超指標的情況下,氧氣濃度超標也是不被允許的。在工作面回采過程中發現氧化帶氧濃度超標視為防滅火措施效果不到位,在密閉內氧濃度超標視為有明顯漏風,遺煤存在進一步氧化的風險。氧濃度在12%以下的規定,是隔絕了煤自燃的必要充分條件之一的。一旦監測到自然發火標志性氣體上升增加趨勢的要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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